三明市召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组长副组长座谈会
认清责任 把握质量 带头示范 2月28日下午,三明市召开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组长、副组长座谈会,对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市委副书记、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余红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远主持会议。 余红胜要求,要认清责任。市委督导组要深刻认识做好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市委赋予的督导责任。要真正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担负起督导工作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尽心尽责把好关,把督导工作做扎实、做到位。要把握质量。要抓好“各环节”,严格督促指导被督导单位做好“规定动作”,确保“质量关”,督促各地把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具体化,使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严督“一把手”,督促“一把手”以身作则,经常提醒“一把手”在活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一把手”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余红胜强调,要带头示范。各位市委督导组组长要切实履职尽责,当好班长、带好队伍,副组长要配合组长做好有关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了解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到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要严守纪律,加强协调,保证督导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圆满完成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 刘远就督导工作提出要求,要正确认识,增强做好督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明确督导工作职责和任务,掌握督导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方法;要对准问题,督促找准找实问题,督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建立长效机制;要协调配合,及时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加强与所督导单位党委(党组)的沟通联络,注重组内的配合协作。他要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了解督导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帮助解决督导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他希望督导组组长、副组长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脚踏实地,勤勉工作,以督导工作的实际成效,给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答卷。(本报记者 林芳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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