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驻所民调室“十佳”调解能手表彰会召开
3月18日,全市驻所民调室“十佳”调解能手表彰会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夏钢出席会议并讲话。 夏钢充分肯定了驻所人民调解取得的成效。2012年5月,市司法局、市公安局认真落实“公调对接、民调进所”要求,率先在全市基层派出所推行驻所人民调解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年多来,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331起,调解成功率97.6%,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321起,预防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170起,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为2013年6月三明荣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地市荣誉称号,并获得全国综治的最高奖项“长安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夏钢要求,要全力以赴推动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公调对接,民调进所”工作机制顺应时代要求,得到上级和群众的充分肯定,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发展方向。要着眼大局,增强调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继续推广“枫桥经验”,把“调解优先”的原则贯穿于化解矛盾纠纷的始终,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着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紧密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增进人民群众的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夏钢强调,要充实基层,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继续推进“公调对接、民调进所”机制建设,大力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完善多元调处工作体系,加大工作指导,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坚持个案调解与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最大限度地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建强队伍,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着力加强驻所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今年6月底前将专职调解员配备到位,着力提高驻所人民调解队伍业务水平,切实提高驻所人民调解整体水平,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真正发挥驻所民调室的职能作用,为推进平安三明、法治三明建设作出新贡献。 全市驻所民调室“十佳”调解能手代表邱大清,尤溪县公安局、大田县司法局作了典型发言和经验交流。 (本报记者 曾 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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