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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4-12-25 09:07:36肖晓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洪元惠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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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5日讯(本网记者 肖晓敏)记者从福建省纪委监察厅获悉,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正风肃纪、严明纪律,福建省永安市纪委监察局24日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一、永安市环卫处党支部副书记邱大林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10月3日,邱大林私自驾驶公车接送朋友到永安市兰馨大酒店吃饭。市纪委给予邱大林党内警告处分。

二、永安市燕东街道办事处工会联合会副主席陈寿彩、俞志聪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费用问题。2014年7月21日晚,陈寿彩、俞志聪在组织完工会活动后到永安市乐圣KTV唱歌。事后,经兼任工会会计的陈寿彩提议并审核签字,俞志聪违规将当晚高消费娱乐活动的费用在工会经费中报销列支。永安市燕东街道办事处给予陈寿彩行政记过处分、俞志聪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俞志聪退还违规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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