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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出台关于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促进有效投资八条措施

2017-04-10 09:44:39李远明 曾强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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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我市出台关于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促进有效投资八条措施,进一步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加大正向激励力度,推动各地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形成干事创业、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作出更大贡献。

扎实开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对“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年终考评获一、二、三等奖的县(市、区)和总分排名前八名的市直部门分别奖励200万元、80万元、40万元、20万元项目工作经费,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表扬。调整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把“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加大考评分值权重。市级相关专项资金和向上级争取的资金、项目优先向工作干得多、干得好的县(市、区)倾斜。

继续推动投资工程包实施。在继续推进和提升2016年实施的18个工程包的基础上,2017年新增实施幼儿园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排水防涝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尾矿库“头顶库”事故隐患治理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城镇公共厕所等8个工程包建设。

加大招商工作力度。重点推进央企、省企、民企、外企招商工作,抓好50个重中之重项目的跟踪服务、协调推进。各县(市、区)将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对新引进或增资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且投资额超过4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额超过8000万元的项目(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额减半计算),在项目取得开工许可证后,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可按照项目投资额的千分之一给予前期工作经费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并可给予该项目招商引资的有功人员或团队(含法人和自然人)适当奖励。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鼓励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大力实施明商回归工程。落实好促进民间投资的系列政策,营造平等的投资环境,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原则,全面放开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公共停车场、污水垃圾、地下综合管廊、小流域综合治理、养老服务等领域的投资。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重点领域建设项目。

  完善资金安排与工作实效挂钩机制。市直单位用于扶持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方面的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由市财政局每半年组织一次绩效评估,并以适当方式公布,作为改进工作和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依据。对基础设施投资完成较好且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的县(市、区),在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申报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现代服务业领域投资完成较好的地区,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优先对该地区相关重点服务业项目倾斜;对固定资产投资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完成较好的地区,在项目资金申报、市级财政专项支出、用地报批和指标安排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支持。

加强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属于市有关部门、单位(包括央企、省企)负责建设的项目,跨县(市、区)项目及铁路、高速公路、输变电、油气管线项目,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主负责推进;其余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区)政府为主负责协调推进。政府项目、央企和民企项目、外资项目分别由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牵头协调推进。

推动项目审批提速提效。全面落实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要求,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运行模式。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和延时服务机制,落实容缺受理,方便群众办事,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对涉及项目审批的部门实行审批服务周末预约无休工作机制,畅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

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项目建设考评等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一线考核成果,大力选拔想干事、会干事、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及时对各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评估,强化正向激励导向,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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