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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8-01-18 15:25:51蔡晓卿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金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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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1月18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蔡晓卿)记者从三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1月17日,福建省三元区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三元区中村乡中村村党支部原书记林泽勇优亲厚友、贪污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经查,2013年上半年至2014年2月,林泽勇在担任中村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让不符合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项目申报条件的亲戚、朋友以及部分村“两委”干部,共计30户,每户获得10000元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且以需要费用为由,将其中22人的部分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款收回并占为己有,金额共计10.8万元。三元区纪委给予林泽勇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追缴违纪款项。

2、三元区莘口镇曹源村党支部原书记林声葵、村委会原主任张兆根截留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款的问题。经查,2014年2月,张兆根在担任曹源村委会主任期间,伙同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林声葵,截留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款10万元,用于村财开支。三元区纪委给予张兆根党内警告处分;莘口镇纪委给予林声葵党内警告处分。

3、三元区莘口镇曹源村党支部书记罗庄江、村委会主任陈福年截留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款的问题。经查,2015年下半年,罗庄江伙同曹源村委会主任陈福年,截留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款26万元,用于村财开支。三元区纪委给予罗庄江党内警告处分;莘口镇政府给予陈福年通报批评处理。

通报强调,梅列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精准扶贫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各级纪检监察系统要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项目资金落实”三个方面内容,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督查力度。对发现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审查、快查快办,特别是对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不给力、慢作为等懒政怠政行为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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