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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慧珍:爱管家长里短的热心大姐

2018-04-10 09:49:53郑锦利 罗兰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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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慧珍:爱管家长里短的热心大姐

●郑锦利 罗兰

邱慧珍,年近花甲,却是“闲不住”的热心大姐。担任陪审员12年,她累计陪审1000多件案件,在沙县法院陪审员中,是参与陪审案件最多,任时最长的。

解难题,常晓之以理

邱慧珍原是乡政府综治办副主任,工作重点就是调处排查矛盾纠纷。她为人热心,时常深入群众家中做调解,将难题化解在萌芽阶段,于是,她被推荐到沙县法院,成为第一届人民陪审员。

邱慧珍参加陪审的第一个案件就是让人头疼的邻里纠纷。

老王和老陈是20年的老邻居了,两家之间有一条百来米长的共用通道。

后因老陈儿子要娶亲,需将房子翻新一遍,于是顺便改了大门,陈家未经老王家同意,在共用通道上修花圃种了绿植,致使老王家出行不便,两家人多次口角,甚至大吵大闹,形成积怨。

第二年,老王也要建房,因这个通道,双方又发生纠纷,老王将老陈告上了法院。

调解中,双方剑拔弩张,互不退让。

邱慧珍知道,两家人其实也没有天大的矛盾,只是赌气才将小事闹成了大事。

在合议庭支持下,邱慧珍将双方召集到村部调解,缓解紧张气氛,并利用村干部参与调解。邱慧珍跟他们说实例,告诉他们“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的道理,晓之以理。最终双方都被这份诚心和热心感动。

后来,老陈表示愿意将花圃和绿植撤掉,恢复道路通行;老王也承诺可以给老陈适当的赔偿,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化纠纷,善动之以情

“人心都是肉长的,用感情能化解的家事,千万别上法庭。”邱慧珍用心化解各种家事纠纷。

2012年9月,小胡和小林因性格不和离婚,离婚时双方协商好,孩子小可由母亲小林抚养,孩子的生活费、学费等费用二人各承担一半,约定好后双方和平分手。

可后来两人却面红耳赤对簿公堂,原来是小林因为孩子学费的问题将小胡告上了法庭。

“当初说好孩子的生活费、学费一人一半,现在孩子要上学了,他却死活不肯给学费!我一个女人家怎么承担得起这么多!你真狠心呐……”原告小林情绪激动地哭诉。

“自从孩子给你抚养,我见孩子一面难上加难!让我给学费可以,必须让我见孩子!”作为被告的爸爸小胡也不甘心地抱怨着。

法庭上,二人谁也不让谁,彼此的情绪已经濒临崩溃,法官决定将二人分开调解。

看着哭成泪人的小林,邱慧珍心疼地拉过小林的手,告诉小林自己也为人母,也有个儿子,明白她的辛苦和不易,更用推己及人的方法跟小林讲道理,劝导小林,让她把孩子带给小胡看看,这样对孩子也是有好处的。

后来,在她的劝导和谈心下,小林同意小胡见孩子,小胡也愿意为孩子支付学费,事情得到了一个完满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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