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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两个责任”清单向基层延伸

2018-05-31 10:02:49陈晓星 冯发胜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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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责任清单要求,我们对幸福院建设项目的申报、设计、招标、实施等各个环节进行了监管,幸福院项目投资约65万元,现在基本完工,近期将进行验收结算。”5月28日,建宁县溪口镇杨林村纪检小组组长李思福在该村幸福院项目建设现场说道。

李思福说的清单指的是建宁县下发的《村(居)纪检小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工作清单》,同时下发的还有《村(居)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村级“两个责任”清单详细列出了村(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具体任务表,做到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制定村级‘两个责任’清单,旨在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宁县纪委常委杨建明介绍说。

据介绍,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村(居)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贯彻决策部署、加强农村党员思想教育、深化作风建设、推进扶贫工作、开展移风易俗、严守换届纪律、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动接受监督等13项主体责任内容。监督责任清单对村(居)纪检小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列出参与议事建言、强化廉政教育、纠正不正之风、开展入户走访、践行抓早抓小、配合反腐打黑等10项监督责任内容。

“以前不明白自己能做些什么,纪检小组履职比较片面,系统性不强,现在有了监督责任‘清单’,今后我们纪检小组开展监督也有了方向。”李思福说道。

“责任落实必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压实到党组织的‘神经末梢’,确保‘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建宁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邓军安介绍说,下一步,建宁县将加强对乡、村“两个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推卸责任等行为和存在缺位、错位的将严肃问责,打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陈晓星 冯发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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