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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出台《实施意见》支持法院公益诉讼工作

2018-07-05 16:40:32彭秋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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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5日讯 (通讯员 彭秋媛)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委、市政府对三明法院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良好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支持公益诉讼工作。

该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充分认识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和配合法院、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从强化线索移送、积极配合取证核实、加强组织保障三个方面强化公益诉讼的保障支持,严格落实责任制,营造公益诉讼良好司法环境;要求各行政机关依法办理诉前程序、开好诉前圆桌会议等方面重视司法监督和加强整改落实;同时法院、检察院要做好公益诉讼的起诉、审理工作,加强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建立向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行政内部监督和司法外部监督衔接和违法犯罪预警、信息共享和交流沟通等机制。

2016年以来,在三明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三明法院积极行动,全市法院受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全省由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均由三明法院办理,其中清流县检察院诉清流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行为违法一案入选全国法院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该案判决书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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