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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公安森林分局:爱鸟之心不可无

2018-08-15 11:37:01严远亨 邱奇凤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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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8月15日讯(通讯员 严远亨 邱奇凤)8月9日,泰宁公安森林分局民警接省森林公安局值班室转报警称:厦门大学学生在泰宁县新桥乡新桥村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之入户调查时,发现一村民住宅中有两只疑似国家保护野生动物鸟类分别被关在两个鸟笼里。接警后,泰宁公安森林分局迅速组织民警赶赴新桥查处。不久,办案民警就在新桥村村民邹某美家中前厅查获关在鸟笼中的两只鸟。经野生动物专家鉴定,这两只鸟中一只学名黑翅鸢,数量稀少,较为罕见,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一只学名池鹭,属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办案民警采取果断措施,将黑翅鸢和池鹭带回分局救助喂养,同时将嫌疑人邹某美带回分局审讯侦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邹某美为防止其田里放养的鱼苗被鸟吃掉,在田边四周设置捕鸟网,并于8月6日晚捕获上述两只国家保护鸟类带回家中喂养。目前,犯罪嫌疑人邹某美因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中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被泰宁公安森林分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次日,办案民警邀请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和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共同见证参与,在确认两只国家保护鸟类生命特征良好情况下,将黑翅鸢和池鹭送到案发地新桥乡放飞大自然。在放飞现场,办案民警还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爱鸟护鸟思想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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