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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深入开展涉砂行为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2018-09-06 09:19:26巫瑞万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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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多措并举、各负其责、联合执法,落实目标任务,打造生态三明。从去年7月起,全市深入开展涉砂行为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取缔非法采砂点162处、洗砂点127处、吸砂点285处、制砂点9处、堆砂场371处,拆除采砂、洗砂、吸砂设备设施409套,清理尾碴2437立方米,非法采砂、制砂、洗砂、吸砂行为基本得到遏制,规范了河道采砂秩序。

政府主导,全面压实责任。在全面调查涉砂点、采砂量、采砂船只、涉砂资源等情况的基础上,我市依法打击、全面取缔洗(吸)砂点、非法采(制)砂点,强制关停、拆除非法采(制)砂机具设备和供电设施,全面清理查处超量开采、越界开采、禁采期开采、破坏性开采,以及危及农田、河道安全的非法采砂行为;强化规范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管理。

部门联合,集中力量开展综合执法,推广沙县依托森林公安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等做法,集中行使交通、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充分发挥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法官工作室的作用,建立检察、审判机关与河长办协助配合、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促进涉砂整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统一整治流程,对非法经营的坚决取缔;对已停止生产的,由当地政府限期拆除;对无合法手续仍在生产的,由河长办组织联合执法队伍立案调查,依法处理。

规划引领,规范程序进行疏导。在全市展开新一轮制砂、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划期5年。规定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的所有河流(河段)不得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原则上每一梯级电站流域许可设置一个采砂点、一本证,每个县最多不超过10本证,并通过政府招拍挂方式出让采砂权。今年,全市已发放采砂许可证53本,许可采砂量37.7万立方米,拍卖交易金额413.8万元;许可采砂点从2017年度的189处降低至70处,降幅达63%。

以奖代补,正向激励破解拆除难题。严格设置采砂点,大幅压缩河道采砂许可数量,共需拆除119处有证采砂设施、设备。各地因地制宜、以奖代补,破解拆除难瓶颈。将乐县对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采砂点,每处奖励10万元并返还3年的采砂管理费;沙县以年采砂许可数量和采砂管理费为基数,根据自行拆除的期限按100%、50%进行奖励,超期限的进行强拆;尤溪县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采砂设施,机械采砂的每处奖励10万元,人工作业的奖励7万元。

2017年,在平均降雨量、主要河流径流量大幅下降情况下,我市优良水质比例仍不断上升,86条小流域水质全部达到Ⅳ类以上,在全省率先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体。 (三明日报记者 巫瑞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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