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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让贫困户尽“享”帮扶政策

2018-10-01 11:17:59周岐杰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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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岐杰

近日,泰宁县杉城镇纪委工作人员在走访帐干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时,发现村民吴菊娥在2017年做了宫颈癌手术,但与县医保中心提供的全镇贫困户医疗报销记录单进行核对,却没发现吴菊娥的记录。

“去年得病,我报销了近万元。”吴菊娥明确表示已经办理过医保报销。本人有报销,为何没有记录?尽管该项政策已经得到落实,但纪委工作人员面对疑惑还是决定一探究竟。详谈后得知,吴菊娥之前长期在武夷山茶厂务工,茶厂帮助其缴纳了南平市职工医疗保险,手术医疗费用已在南平市医保中心进行了部分报销。

疑惑是消除了,但对扶贫政策敏感的纪委干部立即觉察到,吴菊娥作为三明市本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外地报销医疗费用,应该还有应享未享的大病救助政策。

杉城镇扶贫办收到反馈后,立即与民政部门联系,详细比对后,为吴菊娥申请到了2300余元的民政医疗救助。此外,杉城镇还举一反三,对全镇所有存在因病致贫、患病住院、人员动态调整的贫困户进行大起底,详细核实是否存在跨地区医保报销、医疗救助、帮扶资金发放不到位等情况,共帮助17户贫困户“救回”本该获得的9240元政策补助款。

据了解,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均能够享受到资助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助、城乡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第三次精准补助等6大补助政策。如今在泰宁,只要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能在三明市内的医保中心走一次报销程序,直接享受到来自民政、扶贫等各部门相应的所有政策补助。

“作为监督部门,不仅仅要深入群众,还要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否则就无法发现和解决问题。”泰宁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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