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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法院审结一起非法销售“外围彩票”案

2018-11-21 09:23:30张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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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11月21日讯(通讯员 张平)近日,明溪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销售“外围彩票”案,法庭当庭判决林某等四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判处被告人许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处被告人董某免予刑事处罚。

2017年2月3日至2月24日期间,被告人林某伙同被告人许某、陈某、董某在其经营的体育彩票店内,未经国家批准销售“外围彩票”,以正规福建体育彩票“31选7”、“36选7”的开奖结果面向社会公众接受“外围彩票”投注。被告人林某为庄家,负责收取每日“外围彩票”销售金额及提供中奖赔付款项,被告人许某负责提供QQ账号及协助管理“外围彩票”经营事务,被告人陈某负责记账及销售“外围彩票”,被告人董某负责销售“外围彩票”,店主林某按当月“外围彩票”销售额向被告人许某、陈某、董某发放抽成。至2017年2月24日案发时,共销售“外围彩票”数额共计人民币197470元,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31245元,被告人许某和陈某各分得抽成人民币700元。

经明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许某、陈某、董某未经国家批准,非法销售“外围彩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林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许某、陈某、董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林某能主动到明溪县公安局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退出赃款,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许某、陈某、董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等,决定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未经国家批准,非法销售“外围彩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经营金额达五万元以上将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彩票店主需诚信经营,切勿铤而走险企图销售“外围彩票”发家致富,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同时,也告诫广大彩民不要被高赔率的“外围彩票”迷惑,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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