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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明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01-23 09:48:00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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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财政局局长邓永辉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秉持新发展理念,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工作,主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76,420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5.95%,比上年增收68,821万元,增长6.83%。加上转移性收入1,475,8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3,841万元、调入资金556,03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61,873万元,收入总计3,594,026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64,962万元,比上年增支55,312万元,增长1.90%。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25,35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98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21,165万元,支出总计3,359,46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34,558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580,674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657,094万元,比上年增长10.04%。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3,6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2.63%,比上年增收42,183万元,增长19.95%。加上转移性收入255,3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3,016万元、调入资金105,05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5,267万元,收入总计692,298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69,712万元,比上年减支2,043万元,下降0.43%,剔除地方政府债务因素,同口径增长7.0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0,36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20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43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1,696万元,支出总计606,41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85,882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201,522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5,122万元,比上年增长18.92%。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14,239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8.09%,比上年增收240,421万元,增长41.90%。加上基金补助收入47,9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1,123万元、调入资金49,16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75,993万元,全市基金收入总计1,398,460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74,114万元,比上年增支514,042万元,增长111.73%。加上调出资金281,11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293万元,支出总计1,262,522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转135,938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0,236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2.68%,比上年增收79,120万元,增长60.34%。加上基金补助收入7,7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549万元、调入资金22,60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28,500万元,市本级基金收入总计375,656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17,404万元,比上年增支202,712万元,增长176.74%,加上补助下级支出5,168万元、调出资金30,000万元,支出总计352,572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转23,08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3,549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0%,收入总计13,549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146万元,调出资金1,273万元,支出总计13,419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转130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50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505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25,01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9%,比上年增加21,884万元,增长7.22%。全市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20,23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2.77%,比上年增加43,990万元,增长15.92%。

市本级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49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01%,同口径比上年减少3,308万元,下降13.5%。市本级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6,93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93%,比上年增加4,004万元,增长9.33%,当年收支相抵缺口22,437万元,通过上年结余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弥补。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为2018年快报数,请各位代表参阅附件,待年度财政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贯彻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做好“生财、聚财、管财、用财、理财”文章,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1.多方生财,聚力发展促赶超。以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为目标,突出支持重点,强化资金聚焦,促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投入。突出项目支撑,筹集资金14.94亿元,保障“五比五晒”项目竞赛,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推动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提速提效。突出产业转型,统筹整合各类资金2.73亿元,支持化解过剩产能,推动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进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突出创新驱动,筹集资金0.85亿元,支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双高”企业培育,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为产业转型、企业创新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市共计减免和缓征税收26.34亿元,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出台百亿龙头企业和万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扶持政策,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巩固和提升小微双创示范成果,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全市累计落实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财政补贴资金0.19亿元,发放“公转商”贷款26.18亿元,支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强化财银合作,引导金融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三是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统筹资金11.07亿元,保障打好“城市双修”和市区“和谐征迁”攻坚战;安排8.39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棚改和土地储备,推动市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筹集资金3.76亿元,支持园区建设,增强市区经济发展后劲。市本级安排支农专项1.17亿元,向上争取涉农资金30.15亿元,重点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公路、土地综合整治,以及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林业改革和农村土地“分权分置”改革;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46亿元,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美丽乡村建设。

2.有效聚财,内集外争壮实力。面对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各级加强征管服务,主动争取支持,努力聚财增收,壮大财政实力。一是着力组织收入。落实300家重点税源企业联系制度,强化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税源的跟踪服务、政策指导,积极稳妥做好非税收入职责划转工作,确保税收和非税收入稳定。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超额完成调整预算目标,分别占预算调整数的106.24%和105.95%,全市和市本级税性比重较2017年分别提高4.08和3.76个百分点。二是大力向上争取支持。全市共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156.22亿元,比上年增长5.75%。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4.8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53.05亿元,置换债券11.84亿元),年可节约利息支出超2亿元。中央下达第一、二批山水林田湖草项目补助资金6.35亿元,通过争取省上调整配套比例,项目实施期可多获省级补助8.54亿元。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整合统筹力度,清理各领域沉淀的财政资金,市本级盘活结转结余资金1.1亿元,全部调整用于急需的民生事业和其他领域。

3.精心管财,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管财有道,统筹财力,精准聚焦,靶向发力,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进一步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隐性债务化债机制,落实债务管控主体责任,坚决遏抑隐性债务增量,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规范举债融资。按2018年债务指标口径初步测算,2018年债务率进一步下降,市本级和部分县(市、区)预计将退出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或提示。二是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多渠道筹集财政扶贫资金4.66亿元,支持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扶贫造福工程易地搬迁、产业、就业、金融、健康、教育、低保兜底等综合扶贫政策落实,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促进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村财增收。推动市县乡三级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试运行,实时监控资金的流向、流量、流速。三是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全年筹措资金21亿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实施;积极争取重点流域专项资金6.38亿元,促进流域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统筹整合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加大对重点生态保护区域补偿力度。

4.合理用财,补齐短板惠民生。坚持新增财力向民生事业倾斜,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促公平。2018年,全市民生支出234.7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9.18%。一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99亿元,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到位。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筹集资金0.64亿元,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围绕“稳就业”,安排就业专项资金1.34亿元,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群体就业创业。统筹4.6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集资金0.35亿元,支持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二是大力推进医改。争取省上分配世行贷款0.82亿美元,支持我市医改和医疗补短板。推行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和C-DRG收付费改革,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从50元提高到55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从450元提高到490元。在全省率先推行精准扶贫医疗补助新政,实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自付300元封顶。实施大病患者第三次精准补助,全市合计补助0.14万人、0.4亿元。三是支持教育发展。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经费1.97亿元,及时兑现高校、中职和高中国家奖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0.44亿元。筹措资金2.25亿元,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扩容和校安工程建设。落实正向激励,累计安排0.11亿元,用于市属学校班主任津贴、培优补差、教学质量考评和名师名校长及学科带头人奖励。四是提升文体事业。筹集资金0.33亿元,推进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支持办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市第十届老年人体育健身运动会。五是创新社会治理。安排综治和平安建设经费1.09亿元,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平安三明”建设水平。支持司法、监察体制改革,做好人员经费划转工作,促进转隶工作到位。

5.依法理财,规范管理提绩效。坚持依法、规范、高效的理财理念,推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水平。一是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市人大及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人大决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把意见建议吸纳转化为财政政策措施。抓好审计问题整改,规范预算编制执行。二是严控“三公”经费。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对市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和控制,“三公”经费继续呈下降趋势。出台差旅伙食费、市内交通费管理办法和市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严控行政成本。三是提升预算绩效。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市本级专项资金全部编制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机制,对全部465个专项、11.65亿元财政资金进行绩效监控评估。稳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基本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四是优化财政服务。落实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放管服”等改革要求,制定《强化财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从提高预算执行、资金拨付效率入手,着力打通财税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建设政府采购网上超市,推进政府采购业务在线运行全覆盖,让信息多跑路、让服务对象少跑腿,进一步提高财政服务保障水平。五是强化财政监督。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收入质量检查、“1+X”专项督查和财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专项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印发《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机构改革期间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完成91个预、决(结)算项目评审,送审金额11.42亿元,审减金额1.35亿元,审减率达11.86%。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当前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财政收入增速趋缓,持续增长压力加大,收支矛盾仍较为突出;政府债务虽然控制在省定限额范围内,但个别县(市、区)到期应偿还的政府债务过于集中,偿债压力加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绩效管理的广度深度不足,预算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有待提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着力培植财源,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突出保障重点,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把三明建设成为绿色发展的先行区、产业转型的集聚地、深化改革的排头兵、区域协同的桥头堡、宜居宜业的生态城提供财力支撑。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种收支增减因素,根据积极稳妥的原则,对2019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代编预算1,731,6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74,506万元,增长4.5%。其中: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代编预算为1,108,700万元,比上年增加32,280万元,增长3.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转移性收入886,9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4,558万元、调入资金199,65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2,746万元,全市收入总计2,562,59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328,039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475,6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20,478万元,增长4.5%。其中: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61,200万元,比上年增加7,600万元,增长3.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转移性收入205,5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5,882万元、调入资金32,3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663万元,市本级收入总计610,641万元。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24,75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代编预算为672,0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减少142,239万元,下降17.47%;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代编预算为494,639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代编数增长7.31%。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97,083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减少13,153万元,下降6.26%;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68,618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下降44.9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代编预算为14,900万元,加上年结转130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代编预算为15,03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有79户,比上年增加3户。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2,147万元,安排支出12,14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75,662万元,比上年增加26,150万元,增长7.48%。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402,889万元,比上年增加35,724万元,增长9.73%。

其中:市本级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24,555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62万元,增长0.25%。支出预算为56,687万元,比上年增加9,757万元,增长20.79%。收支相抵缺口32,132万元,通过动用上年结余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弥补。

以上收支项目,请各位代表参阅相关大会文件。

总体来看,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有利条件不少,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经济运行稳中有变,下行压力加大,新的减收增支政策还将出台,财政改革和保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财政收支形势较为严峻。收入方面,制约财政增收的不确定性因素依然较多,中央出台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将对财政增收产生较大影响,同时2018年钢材、水泥、化工和采矿业税收高增长形成了较大基数,税收增长有一定难度,预计2019年财政收入只能保持“微增长”。支出方面,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加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当前国家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背景下,不仅要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民生改善、重要领域改革等资金需要,还要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这些都需要增加大量支出。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的财政收支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遵循“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原则来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除保障人员工资待遇及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外,原则上不新增加支出。按照以上原则,今年市本级财政优先保障以下重点支出:一是保工资、保运转。一般预算安排资金17.28亿元,用于保障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二是补短板、保民生。筹集资金23.08亿元,全面落实各项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其中:安排5.33亿元,用于离休干部、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退休干部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安排11.86亿元,继续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安排0.41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集0.3亿元,用于市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统筹土地基金5.18亿元,用于完善市区基础设施、推动城市建设发展。三是促改革、保发展。统筹安排1.07亿元,支持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其中,安排企业发展专项资金0.46亿元,第三产业发展资金4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资金0.1亿元,旅游产业发展资金800万元,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和总部经济发展8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0.16亿元,商贸专项480万元,优先支持财源建设项目;安排人才工作专项经费0.1亿元,支持人才聚集。四是防风险、化债务。统筹安排4.17亿元用于消化政府隐性债务和项目还本付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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