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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嫌拒执罪被移送公安机关

2019-07-31 18:03:54张英灿 陈振汴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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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财产 冒名务工 逃避执行

女子涉嫌拒执罪被移送公安机关

东南网三明7月31日讯(通讯员 张英灿 陈振汴)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收到回执,大田县公安局决定对法院移送的陈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进行立案侦查。

被执行人陈某与林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经大田县法院审理判决,陈某应限期赔偿医疗费等共计551113.43元给林某,但陈某并未主动履行,2014年6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穷尽措施未找到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将陈某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2016年4月,执行法官发现陈某冒用其姐陈某金名字在某公司上班,先后两次对其进行约谈,并因陈某拒不履行赔款义务且以其弟弟发生交通事故为由向弟弟转移财产2万余元,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陈某被拘留后便“人间蒸发”,与法院玩起“躲猫猫”,法院多方查找均无果。今年3月,一条朋友圈消息引起了执行法官的注意,陈某在朋友圈感叹时间飞逝,并附上其在泉州某能源公司获得2017年年度优秀员工的照片,依据照片信息,执行法官立即组织人员到公司寻找,但陈某已提前离职,执行人员再次扑了空。经核实,2017年2月至2019年3月间,陈某再次冒用其姐姐陈某金名字入职于泉州某能源公司,并提供陈某金银行账户给公司用于领取工资计61115.26元。

多年来,陈某一分赔偿款未付,其逃避、转移财产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行为,严重影响社会诚信,涉嫌构成犯罪。于是法院决定将陈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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