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三明频道 > 本网原创 > 正文

三明市公安局徐碧派出所:出租房屋未备案,转租人接连被罚

2020-01-09 10:08:51  胡元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三明1月9日讯(通讯员 胡元杰)近年来,随着徐碧新城不断开发建设,新建楼盘、商会中心、金融机构拔地而起,流动人口规模扩长,租赁房屋市场发展迅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问题日益突出。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将给予相应的处罚。今年来,辖区不少房东们因为被检查出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接连被罚款留下不良记录:

9月16日,徐碧派出所民警在标准地址二维码入户访查中发现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一房东罗某进将房屋出租后,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10月8日,徐碧派出所民警走访工作中发现三明市梅列区徐碧村前一房东邓某里将房屋出租后,未按规定对出租房的承租人进行登记身份信息。

11月26日,徐碧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徐碧二村一房东汤某管将房屋出租后,未按规定对出租房的承租人进行登记身份信息。

警方提示:为了更方便承租人房屋备案和申报承租人信息,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房东们只要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福建治安便民”就可以向公安机关出租房管理平台备案和申报承租人信息,且一次都不用跑。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