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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法院: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按下诉前调解快捷键

2020-04-21 09:25:57  刘惠萍 徐巧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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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4月21日讯(本网记者 刘惠萍 通讯员 徐巧)“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完成司法确认,省时省力,也不担心对方不履行了!”拿到司法确认裁定书的申请人王某很是感激。

近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联合客坊乡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纠纷解决机制,高效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并进行司法确认,有效解决了申请人的后顾之忧。

据了解,王某的妻子姜某夜间散步时,被酒后无证驾驶小轿车的邱某撞倒,当场死亡。事后,双方在客坊乡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邱某及其家属赔偿王某死亡赔偿金、安葬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22.5万元;交强险赔偿由王某通过诉讼理赔;王某出具刑事谅解书,邱某的哥哥及姐夫对赔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协议签订后,王某及家属担心调解协议内容得不到及时有效履行。

在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当事人向建宁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尽快解决申请人担忧的问题,立案庭法官第一时间对调解协议的内容和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不到24小时便做出了司法确认裁定,确认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明确双方当事人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调解协议及裁定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是将调解程序前置,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零收费、高效率、可执行的优点,使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调解成功后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法院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该司法确认裁定书具有强制执行力,破解了以往人民调解协议没有法律强制力的桎梏,为公众通过调解化解纠纷消除了后顾之忧,为当事人提供了一条省时、省力、省钱的解决纠纷途径。  

近年来,建宁法院不断加强与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的沟通和协作,深化诉调对接,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形成“规范、高效、便捷”长效机制,不断改进司法服务,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既能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又能节约司法资源。下一步,建宁法院将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优势,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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