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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难回,三明一八旬老人状告儿孙

2020-07-06 15:04:17  施丽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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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7月6日讯(通讯员 施丽媛)有房却回不去,原因是自己的儿子和孙子不让,88岁的王奶奶只好请律师帮她打官司,将儿子阿健和孙子小阳告上法庭。经过一审、二审,案件有了结果,王奶奶可以回家住了。

房屋赠爱孙,老人被赶走

王奶奶在市区中心有一套住宅,这是她和老伴用一辈子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钱购买的。出于对孙子小阳的疼爱,四年前,她将房子过户给了小阳。

三个多月后,老伴离她而去。谁料,王奶奶的其他子女就继承父亲的遗产问题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分配了过世老人的那一部分遗产。

2018年春节刚过,儿子阿健对母亲说有客人要来家里,希望她去女儿家住几天,等客人走了,再把母亲接回来。通情达理的王奶奶点点头,搬到了女儿家。从那以后,阿健开始以各种理由拒绝王奶奶回家。而此前,他早已在王奶奶的资助下,在市区一小区购置了一套商品房。

老人终于可以回家了

法庭上,儿子阿健和孙子小阳辩称,房屋已通过法律程序过户到小阳名下,小阳才是房屋的法律意义上的物权人。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孙子小阳竟然在法庭上称,保留要求奶奶赔偿的权利。王奶奶当场气得脸色发青。

而儿子阿健认为,自己有新房没住对外出租,住儿子家是因为孩子孝顺,合情合理。阿健和小阳的代理律师陈述,王奶奶滥用民事诉讼权利保全该房屋,限制了小阳对房屋的处分权,给小阳造成了经济损失。“这是小阳行使物权的权利也是父子亲情所在,依法依伦理与王奶奶无关。”律师答辩称。

经梅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奶奶与老伴将房产赠与孙子小阳,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小阳受赠与后将该赠与房屋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该赠与合法有效。王奶奶要求儿子孙子搬离涉案房屋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但根据公序良俗,阿健和小阳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房屋交付王奶奶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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