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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徐碧派出所借鉴“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020-08-25 18:15:02  肖晓敏 何秀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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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矛盾纠纷。尤盛尧 摄  

东南网8月25日讯(本网记者 肖晓敏 通讯员 何秀兰)近年来,三明市徐碧派出所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新现象,积极学习和发扬新时期“枫桥经验”,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源头预防、全面排查、就地化解,充分依托警务工作站创建,积极构筑多元化调解格局,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扎实有效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注重走访摸排。牢固树立“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理念,坚持“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的原则,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扫黑除恶专项等工作,全面排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房屋拆迁纠纷、土地征收纠纷、经济纠纷、劳资纠纷、物业业主纠纷等问题,以及群众身边的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问题,重点将对生活不满、长期上访或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台账,为及时有效做好化解、稳控工作奠定基础。

民警深入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摸底工作。何秀兰 摄

注重多元调处。依托警务工作,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积极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树立“双方满意才是真正完成调解”的工作理念,发挥“既懂法律法规又懂群众所想”的优势,利用真情感化、亲朋好友等多种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着力打造人性化调解平台,切实降低矛盾纠纷激化的风险,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实现了矛盾纠纷萌芽状态解决,基层警务有效减负的双赢局面。

注重宣教同步。为提高群众法治观念,通过警民恳谈、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对群众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制教育和治安防范宣传,提高群众对矛盾纠纷的自我控制能力,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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