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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梅列:违背协议未履行,法官调解终和解

2020-08-26 16:52:31  林川宾 张文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惠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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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8月26日讯(通讯员 林川宾 张文杰)“林法官,我的赔偿金要不回来了,我申请强制执行……”日前,因被执行人林某、三明市某木业有限公司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乐某向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在法院调解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乐某自2014年来一直在三明市某木业有限公司从事锯木材工作。2017年,在工作中乐某右手不慎被锯片锯伤,经司法鉴定,评定为十级伤残。2019年,乐某向梅列法院提起诉讼。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林某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支付乐某各项赔偿金合计68000元,三明市某木业有限公司对该68000元赔偿金承担先行垫付赔偿责任,若林某、三明市某木业有限公司未履行,则应当加付5000元赔偿金。因被执行人林某、三明市某木业有限公司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付款义务,2020年7月6日,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梅列法院向木业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并申报财产。7月30日,执行法官前往木业公司,被执行人林某表示疫情期间企业经营比较困难,正努力复工复产,希望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三明市某木业有限公司同意于10月20日前支付完毕全部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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