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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将乐:老人买药滑倒受伤 法院调解促握手言和

2020-11-27 10:15:08  陈丽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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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26日讯(通讯员 陈丽娟)近日,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方便当事人,承办法官采取上门调解方式,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2020年4月,七旬老人邱某因头疼不适独自到附近药店买药,结账时在门口滑倒摔伤,经医院诊断邱某右手骨裂,右股骨骨折。因与药店商讨未果,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药店赔偿药疗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8000余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了解案情,原告邱某坚持药店应赔偿她全部损失,被告药店辩称是因为当日下雨所以地面湿滑,且邱某当日身体不适才会摔倒,只能在合理范围内给予一定的赔偿。

考虑到原被告都在大源乡,且邱某行动不便到庭参加诉讼比较困难,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在大源乡调解。承办法官耐心释法,释明药店作为经营场所的管理者有义务保障店内顾客的人身安全,因下雨地板湿滑,药店应及时清理积水并设置醒目提示,药店对事件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邱某年迈又身体不适,且当日下雨路滑,应十分谨慎,邱某自身存在一定过错。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后,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药店承诺赔偿邱某6000元,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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