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三明频道 > 政法 > 正文

三明将乐法院上门调解金融借款案

2020-12-02 11:30:41  蔡若琪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干警了解案件情况。蔡若琪 摄

东南网12月2日讯(通讯员 蔡若琪 文/图)12月2日,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南口法庭的两名干警来到万全乡,成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

被告陈某、刘某夫妇二人以种植果园为生。为了种植果树,二人向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5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6月30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但是至今二人没有归还此笔借款。该信用社多次催要无果,将二人诉至南口法庭。

南口法庭受理该案后,了解过程中,两名被告称,该贷款用来种植果树,但是那年果树收成不好赔钱了,并且为了帮儿子买房,所有积蓄都用完了,因此无法及时还钱。但是二人也表示,一定会偿还,希望信用社能给一定的期限。信用社考虑到被告二人的实际情况,也同意其延期还款。最终,信用社和被告达成新的还款协议,该案圆满结束。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