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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明溪法院发出首份“林木采伐禁业令”

2021-01-28 11:46:27  曾飘越 黄太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惠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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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28日讯(通讯员 曾飘越 黄太有)日前,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滥伐林木罪案件中,依法对被告人发出该院首份“林木采伐禁业令”。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承诺严格遵守“禁业令”,杜绝和预防重新犯罪,保护森林资源。

据悉,“禁业令”是明溪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的又一重要举措。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适用缓刑,并向其发出《林木采伐禁业令》,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林木采伐有关活动,包括山场林木采伐、山场复垦、扩鞭、劈山等,杜绝和预防重新犯罪,保护森林资源;同时,责令被告人积极检举、揭发破坏森林资源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近年来,明溪法院不断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整个生态环境审判中,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更宽领域持续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明溪样本”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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