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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三元:害怕在拘留所过年 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

2021-01-29 14:55:29  包华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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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在银行现场转账履行还款义务。高超开 摄

东南网1月29日讯(通讯员 包华斌)1月28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历时多年的民间债务纠纷。

2011年,被执行人王某找到申请人杨某,称因投资需要向杨某借款15万元,借期半年。借款期限届满后,王某始终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杨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进入执行程序,王某下落不明,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尚不足以偿还本金,案件陷入僵局。

近日,法院执行干警收到相关线索,于1月28日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将其拘传回院。执行干警向其严肃地释法明理,指明若再不履行还款责任,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一听可能要在拘留所过年,王某顿时慌了神,连忙向申请人和执行干警求情,并承诺会立即还款。当日,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于银行现场向申请人杨某转账15万元,历时多年的一件旧案至此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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