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三明频道 > 政法 > 正文

三明梅列:合同款项起纠纷 当庭调撤促事了

2021-02-03 15:08:21  张亚运 俞美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2月3日讯(通讯员 张亚运 俞美华)近日,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当庭结清全部案件款。

据悉,2018年8月30日,原告陈某向被告蒋某购买衣柜并与之签订“活动赠送协议”,双方约定由蒋某每月返还陈某现金6761元,共需返还12个月。被告蒋某履行9期后,以陈某尚未付清石材款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赠送款项共计20283元。双方因此发生争执,陈某遂诉至法院。

梅列法院受理后,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抗辩,通过深入分析相关法律关系,阐明“有约必守”的法理依据及未依约履行合同付款义务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扣除石材款后,蒋某当庭支付给陈某剩余协议款共计12000元,做到一次性解决纠纷。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