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三明频道 > 政法 > 正文

三明将乐:合伙开店却反悔?法院调解化矛盾

2021-02-25 10:04:34  陈丽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惠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2月25日讯(通讯员 陈丽娟)近日,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伙纠纷案,顺利化解了两名当事人矛盾。

原告汤某与被告李某系初中同学,2020年,二人萌生开店的想法,商定二人各出资6万元盘下一家小吃店。汤某因有事离将,便将盘店事宜全权委托给李某,9月4日将出资款6万元转给李某。但李某收到款项后未用于盘店,而是将钱投入到其他投资中。半个月后,汤某回将方知实情。因要求李某返还出资款无果,汤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联系李某了解情况,李某表示愿意并且一定会还钱,只是现在没钱,希望法官能帮忙调解。征得汤某同意后,法官组织双方到庭调解。见面后,汤某情绪激动,直言信错了人,要李某立即还款。李某表示十分愧疚,解释因觉得开小吃店缺乏经验又辛苦,所以产生了退缩的想法,并表示愿意当场返还2万元给汤某,剩余的4万元分2个月内还清,且愿计算利息。

考虑到该案案情清楚,李某态度良好,法官进一步做调解工作,为二人分析了其中的错对与诉讼的利弊。经数次调解,汤某表示谅解,俩人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