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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明溪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1-02-25 10:15:43  曾飘越 黄太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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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东南网2月25日讯(通讯员 曾飘越 黄太有 文/图)近日,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被省高院、省人社厅授予2019—2020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以来,明溪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2件,其中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等刑事犯罪16件21人。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持续推行“动植物保护令”工作机制,发出“护鸟令”“森林管护令”8份,该机制入选福建省生态环境司法十大修复方式、“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2020年十佳公众参与案例。

近年来,该院积极强化生态司法联动,联合检察院、公安、林业等部门召开联席会,完善野生动物保护举措。设立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联合河长办、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河流污染巡查预警,推动纠治污染水源、堆放弃土等违法行为。加强生态司法研究,参与完成《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研究》课题项目,积极配合县人大开展生态司法保护工作调研,为服务明溪生态建设,呵护绿水青山,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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