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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林业碳汇激励机制 促进革命老区建设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访全国人大代表林兴禄

2021-03-08 08:51:56  郑 良 林 超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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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 郑 良 林 超

3月5日提请审议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来自老区苏区的全国人大代表、三明市委书记林兴禄带来的议案与此相关,他建议,探索建立林业碳汇激励机制,促进革命老区建设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

林兴禄说,老区苏区大多位于多省交界地区,大部分是山区林区,处于经济区、经济带、城市圈的腹地,承担着区域性生态安全的重任,是构建完善区域发展布局的重要一环,国家层面支持老区苏区探索建立林业碳汇激励机制,既是支持老区苏区绿色发展,也让增排者为造林护林者买单,实现公共生态补偿的目的。

林兴禄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林草局、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参与,建立三个方面机制:

——探索建立林业碳汇补偿机制。具体包括,推行森林覆盖率横向补偿。林兴禄说,近年来,国家实行了多项行之有效生态补偿制度,如退耕还林补偿制度、土地增减挂钩补偿制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可以借鉴这些制度做法,由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森林覆盖率低于国家设定值的省份,向森林覆盖率高于国家设定值的省份购买相差的指标(如国家森林覆盖率奋斗目标30%),进行森林面积指标交易(不涉及产权及收益),让增排者为造林护林者买单,实现公共生态补偿的目的。探索林业碳汇效益补偿。对森林固碳存量、每年固碳增量以及释氧量进行核算,配套交易机制,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再鼓励盈利性企业、社会团体参加,按年度购买林业碳汇,抵消本单位的碳排放量。实行经营性项目用地碳汇补偿。对占用林地的经营性项目所造成的生态价值损失,通过市场化购买等价值的林业碳汇进行补偿,在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时缴纳补偿费用,让增排者为生态损失买单。收取的费用由国家和林地所有者按比例分成,实现林地生态价值占补平衡。

——完善林业碳汇项目交易机制。具体包括,扩大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范围。目前,林业碳汇项目在计量标准、开发流程方面,对林地、树种、林龄有明确限制,导致生态公益林、天然林、重点区位商品林等无法开发,这部分林子占比达67.3%,而且同样具有固碳减排功能,建议纳入开发范围。提高林业碳汇项目交易配额及补贴标准。目前,企业每年交易配额比例仅占允许排放量的10%,碳汇每吨成交价格低于15元,补偿的标准低,不利于发挥积极性,长期也坚持不下去。建议适当提高配额限制及价格补贴,调动林农造林积极性。

——探索金融支持林业碳汇项目。对经备案签发、短期内无法交易的林业碳汇项目,建议由中介机构进行收储,或置换成“碳票”存储在银行,待有市场需求可快速交易。

林兴禄说,福建是全国森林覆盖率最高的省份,三明是全国最绿省份的最绿城市,是典型的老区苏区、山区林区,全市森林覆盖率78.73%,固碳规模2.34亿吨,每年新增固碳1170万吨。三明于2011年建立全国首个碳中和林,于2020年被列为全国首个林业综合改革发展试点市。

“建议支持福建、三明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林业碳汇激励机制。”林兴禄说。

(新华社客户端福州3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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