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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将乐法院快执快结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1-05-18 14:52:37  方静 姜凤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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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8日讯(通讯员 方静 姜凤“你好,是张某吗?我们已经成功扣划到了执行款......517日,申请人张某接到了来自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电话。张某在电话里激动地连声感谢。

原来,2019年11月,张某在将乐县万安镇寺许村村部一民房门口路段推手推车装运水泥时,被陈某驾驶的无牌手扶拖拉机刮伤。事后,将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证明事故已无现场,无法查清事实。经将乐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被告陈某未能谨慎驾驶拖拉机刮伤张某,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张某的各项损失,合计7653.3元。判决书生效后,陈某并未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当天,即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陈某的存款进行查询,在查明陈某的其中一个银行账户中有可供执行的款项后,立刻将陈某的存款进行线上冻结并划扣到法院账户,在与申请人张某核实身份信息后,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给张某,该案圆满执结。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将乐法院执行局始终将转变工作思路、压缩办案时间作为工作的重点,努力通过及时有效的执行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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