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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将乐:简化退费程序 让当事人少跑腿

2021-06-09 15:24:33  吴颖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惠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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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9日讯(通讯员 吴颖超)近日,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诉讼费收、退费及缓减免操作规定》,对当事人缴纳、退诉讼费手续进行简化,减轻当事人诉累,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提升便民利民司法服务水平。

据悉,根据新规定,起诉人在立案时填写《诉讼费退费信息确认表》确认其本人名下的用于收取诉讼费退费的银行账号信息并签字确认,法律文书生效后,需退诉讼费预交款的,案件承办法庭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办理退费报批手续后,立案庭统一交由财务将相应款项退至起诉人预留账号,当事人无需主动提出申请,也无需到场办理退费,即能收到法院退回的诉讼费。

将乐法院通过简化手续、主动服务等举措,真正做到利民惠民,实现提高办案质效,是认真倾听社会各界心声,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的生动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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