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三明频道 > 聚焦 > 正文

三明市开展“风展红旗·创享三明”创业服务活动

2021-07-15 08:55:34  郑丽萍 夏清亮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刘惠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日前,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风展红旗·创享三明”创业服务主题活动,扶持措施主要包括自主创业扶持、创业能力提升、创业载体建设、创业服务优化4项内容。

在自主创业扶持方面,对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等,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的,给予5000元或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初创三年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可按企业招用人数(法定代表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按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每人1000元,招用其他人员每人5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对获得县(市、区)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的给予1万至3万元扶持资金,获得市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的给予3万至5万元扶持资金,获得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的按1:1比例配套补助。

在创业能力提升方面,支持各县(市、区)与高校、知名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初创企业经营能力提升班。各县(市、区)每年资助一批初创三年内的企业经营者(即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参加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按实际费用每人最高1万元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最多享受1次。

在创业载体建设方面,支持各县(市、区)利用各类园区、闲置厂房等场所,兴办有当地特色的创业孵化基地,对获评市级示范基地的给予不超过40万元补助,获评省级示范基地的给予50万元补助,获评国家级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80万元补助。

在创业服务优化方面,对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创业师资培训、创业项目推介等公共创业服务进行补助,同时支持各县(市、区)购买信息服务、事务代理、咨询指导等社会专业化创业服务。公共创业服务补助、购买社会专业化创业服务可在创业支持资金中列支,占比不超过10%。

(郑丽萍 夏清亮)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