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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将乐:办实事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

2021-08-06 15:21:54  李波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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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6日讯(通讯员 李波)“你好,张某某,现就王某诉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的相关情况向你说明,你注意听。”“这么大的秧苗如果拔掉,我的损失谁赔!”……这是近日三明将乐县人民法院南口人民法庭法官李全华与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的被告人之间的电话交流。在李全华耐心释法说理下,被告人最终同意进行现场调解。

王某与张某某均系该县某村民小组村民。2020年,王某与村民小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承包7亩土地。张某某看王某一直未使用该涉案土地,遂私下在该土地上耕种。王某先后找村民小组、司法所及派出所出面协调未果,只得将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将涉案土地恢复原状,并赔偿其损失。

考虑到正值农忙季节,为免延误农时,李全华接手该案后,立即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并邀请双方到现场进行调解。眼看涉案土地里的秧苗长势十分喜人,若此时将秧苗拔除再行耕种,势必造成很大损失。同时,了解到张某某承包的土地与该地块相连,而王某承包的其他地块距涉案土地均较远。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李全华从减少经济损失、方便耕种等角度,耐心劝解二人,最终顺利达成调解,王某同意将涉案土地在其承包期内转租给张某某耕种,张某某一次性将租赁费交付王某。至此,一桩邻里间的“烦心结”成功解开。

涉及耕地的排除妨害案件一直是基层法庭案件的难点与重点。将乐法院法官坚持把调解方式结案挺在前面,尽可能深入田间地头,用最“接地气”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纠纷,让基层百姓既能感受到法律的严格又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力求达到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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