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三明频道 > 政法 > 正文

三明将乐:法官尽心办案 喜获台胞赠送锦旗

2021-08-31 15:02:59  詹杨珊 陈丽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惠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8月31日讯(通讯员 詹杨珊 陈丽娟)“十分感谢你们,这么快就替我解决了这个麻烦,给你们办案的效率和温情点赞,让在这里投资办企业的外地人很放心,很感动。”近日,当事人施某拿着一面印着“海峡两岸一家亲,服务台胞暖人心”的锦旗到将乐法院向承办法官连声致谢。

台胞赠送锦旗。陈丽娟摄。.jpg

台胞赠送锦旗。陈丽娟 摄

据悉,原告施某系在将乐县投资、筹建企业的台湾籍客商,因需各地处理商务,不便处理在将乐的投资事务,故与第三人帅某签订了一份委托协议书,委托帅某办理专用银行账户用于施某在将乐投资使用,帅某代为做筹建进出账务管理。该院在执行另一起案件时,冻结了帅某该账户款项242011.14元。施某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称该笔款项系他所有。将乐法院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优先”政策,及时查清该笔钱款是陈某(本案证人)受施某的指示转入帅某账户,系陈某向施某支付的业务款,确认该存款属于施某所有,不得执行。

近年来,将乐法院在法律范围内最大程度减少诉讼对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创新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举措,为将乐县营造出浓厚的投资办企氛围,得到了企业家的一致好评。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