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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明溪县法院:聚焦生态修复 助力乡村振兴

2021-09-09 15:47:35  叶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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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9日讯(通讯员 叶萌近日,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当庭宣判3名被告人犯滥伐林木罪,判处1个月到3年不等刑期,并处1万元到3万元不等罚金,缴纳3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生态资源损失赔偿款。据悉,自2018年以来,通过生态审判等方式已积累生态修复资金近30万元,并缴纳至明溪县生态修复资金账户。

明溪县生态环境优美,是国家生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中国候鸟旅居小城,森林覆盖率达81.77%。

近年来,明溪县法院践行生态修复司法理念,为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筑牢司法屏障。创新生态审判新机制,制定实施《关于建立修复性生态司法联动机制的意见》,将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纳入社区矫正内容,该机制被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评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2020年十佳公众参与案例;创新实施“动植物保护令”工作机制,发出全国首份“护鸟令”“珍贵树木保护令”,该机制入选福建省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工作机制;设置环境修复公益保证金、补偿金专门账户,探索运用代偿修复,替代修复、异地修复等方式,实现复绿补种120余亩,为辖区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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