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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三明40家医疗机构停业整顿!

2021-09-20 17:37:03  蔡晓卿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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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0日讯(本网记者 蔡晓卿)据三明卫生计生监督发布消息,近期,福建省莆田、厦门、泉州等地爆发新冠肺炎疫情,三明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加强三明市的疫情防控工作,三明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疫情防控工作再部署再排查,重点对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接种门诊、病区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消毒隔离等关键部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坚决堵塞防控漏洞,严守疫情防控防底线。

9月份以来,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756人次,检查医疗机构731家,下发监督意见书116份,责令停业整顿40家,立案查处22起,其中警告18起,罚款9起共记1.68万元。

三元区

三明市梅列区百济堂中西医结合诊所

预检分诊信息登记不全,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停业整顿,警告。

三明市梅列区瑞康诊所

擅自接诊一名咽炎患者。责令停业整顿。

三元区岩前镇中心卫生院

未严格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责令立即改正,警告。

沙县区

水南村卫生所

擅自接诊新冠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警告。

樟墩村卫生所

擅自接诊新冠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警告。

三明市沙县高桥卫生院新坡村卫生所

擅自接诊新冠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警告。

三明市沙县区高桥卫生院杉口村卫生所

擅自接诊新冠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警告。

青州村卫生所

未严格落实预检分诊相关制度。责令停业整顿。

三明市沙县区青州卫生院洽湖村卫生所

未严格落实预检分诊相关制度。责令停业整顿。

三明市沙县区高桥卫生院明洋农村新型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所

未严格落实预检分诊相关制度。责令停业整顿。

三明市沙县富口卫生院延溪村卫生所

擅自接诊新冠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警告。

永安市

福建省煤炭工业基本建设公司卫生所

预检分诊信息登记不全,预检分诊处消毒记录不全,医护人员未落实个人防护。责令停业整顿。

永安市燕北办西营村卫生所

医疗废弃物未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及接触皮肤的医疗器械未见有消毒灭菌记录。警告,罚款3000元。

步行街国建诊所

牙科诊室未设置消毒区域、未配备消毒设备,并于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30日使用的口腔器械未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于2021年8月30日放置在牙科诊室柜子上3瓶使用过的5ml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未按照类别及时分置于锐器盒中以及注射室一锐器盒内存放的使用过的棉签未正确按照类别分置于医疗废物收集桶中。警告,罚款3000元。

永安国德医院

预检分诊处工作人员转诊知识薄弱,医务人员周期内未检测核酸。警告。

永安市燕南街道马鞍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

2021年8月16日口腔科内产生的医疗废物2021年9月1日仍放置于口腔科内,超过规定的2天转运;未将2021年8月16日口腔科内产生的牙托分置于专用医疗废物垃圾桶内,棉签、带血的纸团等感染性医疗废物未使用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代替环发[2003]188号)的黄色、防渗漏的专用医疗废物垃圾桶。警告,罚款1000元。

陈雄口腔诊所

未按照《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的标准对口腔器械的消毒灭菌形成的文字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未对灭菌器开展日常维护和未开展消毒效果监测。罚款1000元。

永安市燕北街道江滨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

医疗废物未及时转运;现场工作人员顾卫红、罗某某最近一次核酸检测时间8月18日,赖某某无核酸检测,吴某某最近一次核酸检测时间8月24日(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

永安市洪田镇井垄村卫生所

临时留观室内堆放杂物。责令停业整顿。

永安市洪田镇水西村卫生所

消毒记录不全,预检分诊点设置不合理,临时留观点设置不合理。责令停业整顿。

大田县

仙亭社区卫生服务站

擅自接诊新冠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

大田县张玉贵中医内科诊所

预检分诊登记表和分诊点消毒记录未规范填写。警告。

大田县文昌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

擅自接诊具有结膜炎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

均溪镇文昌居委会卫生所

擅自接诊具有咽痛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预见分诊登记本及预见分诊台面、物品消毒记录不全。责令停业整顿。

大田县东门社区卫生服务站

擅自接诊具有发热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超范围开展妇科、B超等诊疗活动。责令停业整顿。

尤溪县

尤溪县西城镇湆头村道边卫生室

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警告。

尤溪城关胡宗清诊所

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警告。

尤溪水东中医诊所

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

尤溪县西城镇玉池村玉田口卫生室

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警告。

明溪县

明溪县夏阳中心卫生院地美村卫生所 

未填写预检分诊信息登记本,注射室紫外线灯损坏,消毒记录不全。责令停业整顿。

明溪县盖洋中心卫生院葫芦形村卫生所 

未填写预检分诊信息登记本,无诊所环境、物品消毒记录本。责令停业整顿。

明溪县盖洋中心卫生院雷西村卫生所 

检查时因诊所无人就诊,医务人员未佩戴口罩,个人防护落实不到位。责令停业整顿。

将乐县

将乐县古镛镇新华村卫生所

未佩戴口罩、帽子、手套和穿着白大褂,未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院感防控各项要求;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责令停业整顿,警告,罚款5000元。

将乐县水南镇三班村卫生所

擅自接诊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6名。责令停业整顿。

将乐鑫华诊所

擅自接诊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3名。责令停业整顿。

将乐县林生诊所

擅自接诊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3名。责令停业整顿。

将乐建兴诊所

擅自接诊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7名。责令停业整顿。

泰宁县

泰宁县朱口中心卫生院龙湖分院神下村卫生所

感控工作中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罚款1000元。

泰宁县朱口中心卫生院龙湖分院黄厝村卫生所

感控工作中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罚款1000元。

泰宁县杉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兴村卫生所

感控工作中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罚款1000元。

泰宁县大田乡卫生院

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警告。

建宁县

建宁县里心镇中心卫生院上黎村卫生所

未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未规范收集医疗废物案。警告,罚款800元。

宁化县

宁化县北山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

消毒产品未注明开启使用时间;未建立无码人员基本身份信息登记本;消毒记录不规范不完整。责令停业整顿。

宁化县红卫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

预检分诊登记本未登记信息;医疗废物交接登记不规范。责令停业整顿。

宁化县小溪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

无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排查表;无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闭环管理简易指引;擅自接诊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

清流县

蔬菜村卫生所

未严格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责令停业整顿。

林生内科诊所

未严格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责令停业整顿。

李家乡鲜水村卫生所

未严格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责令停业整顿。

李家卫生院李村卫生所

未严格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责令停业整顿。

长校镇长校村卫生所

擅自接诊新冠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

长校镇江坊村卫生所

未严格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责令停业整顿。

长校卫生院江坊村卫生所

擅自接诊新冠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

下一步,三明市将持续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落细,坚决堵塞防控漏洞,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哨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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