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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大田一男子非法贩售烟丝获刑一年十个月

2021-09-24 18:14:29  卢新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惠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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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4日讯(通讯员 卢新煌)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经营案,依法判处非法贩售烟丝的莫某敏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9年1月始,林某思(已判决)为获取非法利益,收购大量烤烟叶并纠集林某灯 (已判决)等人共同加工成烟丝销售。2019年2月22日至4月24日间,莫某敏指使肖某(已判决)先后8次以26元/千克的价格向林某思购买总计为4700千克的烟丝,再由肖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通过金昌龙公司将烟丝寄送至上海、义乌、深圳等地销售,其中寄送至上海的3300千克烟丝由莫某敏联系盛某辉(另案处理)予以接收后报关出口销售至澳大利亚。

2019年4月27日,莫某敏再次指使肖某以同样的价格同样的方式向林某思购买烟丝。当日上午,肖某在金昌龙公司接收林某思、林某灯运送的烟丝并进行结算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查获,公安人员并扣押烟丝918千克。经福建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测,扣押送检的烟丝样品未发现霉变。到案后,莫某敏在公安人员第四次对其讯问期间才如实供述部分所犯罪行。案发后,莫某敏家属代其退出款项人民币18000元,并在案件审理期间代为预缴罚金人民币12000元。

大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莫某敏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146068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后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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