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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大田:亲朋好友义务翻译 法院成功调处聋哑人离婚案

2021-10-27 14:39:34  张英灿 涂淑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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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27日讯(通讯员 张英灿 涂淑敏)均为聋哑人的原、被告到法院起诉要离婚,法官如何了解双方的意见,是摆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近日,由双方当事人的父母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朋友当翻译,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聋哑人的离婚纠纷案。

据悉,陈某与田某均系聋哑人,2016年经人介绍相识,2017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7年10月生育一女。因双方家庭、受教育背景的差异,且婚后无法进行有效沟通,二人经常为家庭琐事争执不休,陈某认为二人夫妻感情已破裂,故诉至法院。法院对该案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却因二人无法自由表达意志,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亦是各据立场,调解工作几度陷入僵局。为推动调解工作开展,调解员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建议双方当事人的父母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到诉讼中,并邀请当事人懂手语的朋友担任翻译为双方提供手语翻译。

通过双方亲人和朋友的翻译和帮助沟通,法官进行了认真地答疑解惑,向当事人双方释明了有关婚姻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也通过手语表达了自己对婚姻、财产及女儿抚养问题处理的态度,该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女儿归女方抚养,原、被告调解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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