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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三明一女子为讨债 酒后妨害公务获刑罚

2021-12-28 14:37:09  曾飘越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惠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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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8日讯(通讯员 曾飘越)2021年8月,三明明溪一女子洪某醉酒后多次挂电话联系债务人杨某,要求归还借款。洪某因未找到杨某,便拨打110报警,要求民警帮其追讨债务。民警找到洪某后,见其处于醉酒状态且情绪激动,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将其带回派出所,经教育情绪稳定后离开。

洪某离开后,再次饮酒,来到杨某居住的宿舍楼,随意敲打上下楼居民房门,打扰住户休息。住户受扰后便拨打110报警,民警到达后,发现洪某在推拉杨某的店面玻璃门,并将玻璃门把手损坏,民警便依法口头传唤洪某,洪某拒不配合,躺在地上喊“警察打人”,阻碍民警执行公务。后民警将洪某强制带上警车回派出所处置。到达派出所后洪某拒绝下车,民警将其拉下警车时,洪某将民警右手中指咬伤、殴打警察,致民警大腿多处抓伤。经鉴定,民警的伤情为轻微伤。

经明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洪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案发后,洪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认罪认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判决被告人洪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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