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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销售“金毛狗蕨”,牟利不成担刑责

2022-11-23 11:34:00  吴艳琴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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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22日讯(通讯员 吴艳琴)我们在山上看到的金毛狗蕨,采摘、售卖竟然还会被判刑?是的!看起来很平常的野生金毛狗蕨,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中规定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可不能随便挖掘、买卖!近日,三明市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将一起在景区销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案件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冯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悉,冯某某于2020年以10元的价格在市场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金毛狗蕨”制品3个。2022年7月,冯某某在泰宁县某景区停车场路边摆摊,销售农副产品及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金毛狗蕨”制品,并准备以每个制品5-10元的价格出售时被查获。案发后,冯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悔恨不已,并自愿认罪认罚。

冯某某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贪图蝇头小利,付出惨痛代价。野生动植物资源是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因素,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景区土特产生产经营者更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树立法治意识,依法经营,不随意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不要为了个人私利而破坏生态,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此,泰宁县检察院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学习涉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制止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非法交易,不采集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摒弃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树立良好的消费新风尚,同时,发现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部门关举报,并协助调查,在法治轨道内实施生产生活行为,共同守护泰宁的蓝天净土和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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