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26日讯 日前,三明市城市吉祥物“明明”形象标识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福建省作品自愿登记系统完成版权登记,并获得作品登记证书。版权登记完成将对该作品的版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有效增强该作品的社会认可度和城市形象影响力。
三明城市吉祥物一组共3个形象,共性名字为“明明”,取三明城市名称(三明)与城市精神(开明、清明、文明)、城市品格(明亮、明快、明丽)寓意。设计三个形象,有三明三个“明明”之意,也有吉祥三宝之意。吉祥物单名分别为明奇奇、明灵灵、明宝宝,取“麒麟宝”三字谐音。
吉祥物“明明”整体设计以三明地标公园——麒麟山之传说祥瑞兽为设计概念的核心灵感,化传统麒麟为现代萌宝,既保留了原生美感又贴近大众审美趣味,具有“守护、传承、热情、活力”的性格和“更年轻、更卡通、更有活力”的卡通形象特点,展现出设计创意的独特性、生态性和文化性。
吉祥物选用绿色作为主色调,契合三明“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决心;将麒麟与万寿岩文化、红色文化、客家文化、闽学(朱子)文化等相结合,强化地域文化烙印,实现多元文化视角下的美学呈现,彰显三明的独特文化形象和丰富文化内涵,反映全市上下持续做强做精“风展红旗 如画三明”城市品牌,不断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精神面貌。
创意原型。
入围作品。
入选采用。
作品版权认证,既有助于解决著作权归属纠纷,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版权作品的传播使用和版权价值的转化实现。下一步,市有关部门还将制定出台《三明市城市吉祥物和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在非商业用途中大力推广应用三明市城市吉祥物形象标识。各类企业涉商业目的使用时,使用者也可向著作权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授权后使用。(三明市委宣传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