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穿山甲重归大自然
东南网9月11日讯(通讯员 杨颖 文/图)近日,三明清流县上演了一场温暖的生命守护行动,在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的共同救助下,一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穿山甲重归大自然。
该穿山甲于8月29日在李家乡被村民李忠志发现。“看见它时,它正蜷缩成一团,由于平时也常听到或看到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关于野生动物救助与保护的宣传,所以我一眼就认出了它。”李忠志表示,他没有丝毫犹豫,在保护好穿山甲不受伤的同时,第一时间向李家林业站求助。
工作人员将穿山甲放归自然
经鉴定,确认该穿山甲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穿山甲。次日,工作人员便选择了一处植被茂密的杉树林、水源充足且远离人类活动的地方,将穿山甲放归自然。
中华穿山甲曾因栖息地被破坏,数量急剧减少,甚至一度被认为“功能性灭绝”。如今,它能在清流重新出现,不仅是生态环境改善的有力证明,更彰显了清流县守护生态家园的决心与成效。
记者了解到,这是今年以来,清流县境内第6次放生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清流县拥有林业用地面积231.1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0.1%,是“全国绿化模范县”、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县之一。
清流县航拍图。清流县融媒体中心供图
有如此好的资源,如何守牢生态优势?
近年来,清流县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保护、天然林保护制度,开展生态修复工程以及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等一系列举措,为野生动物创造了良好的生存环境。制定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分年度细化工作任务,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创建会议,在全县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同时,积极探索“11653”生态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多措并举,切实守护好清流县的绿水青山和珍稀动植物资源。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的深入开展,当地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主动加入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列中来。此次穿山甲的成功放生,正是清流县生态保护成果的生动体现,也是警民携手保护野生动物的一次成功实践。
良好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我们将不断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全力推动清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如今,放眼清流,山如黛染,水似碧玉。日益提升的生态环境,正实实在在地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