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工作、学习或生活中
遭遇防不胜防的性骚扰时
该怎么办?
在职场中
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
被降低工资乃至被辞退时
该如何维权?
拒绝家暴
勇敢说“不”

安仔提醒:生活中难免出现磕磕碰碰,但这并不能成为产生暴力的借口。家暴不是家务事!沉默不能解决问题,如果不幸遭遇家暴,应当第一时间留好相关证据(伤情照片、医院诊断证明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安全。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财产明晰
权益无缺

安仔提醒:婚姻期间所得大多属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若发现对方隐藏、转移财产,要留存好财产线索证据,如银行流水、财产转移记录等,走法律途径维权。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警惕“狼出没”
拒绝沉默

安仔提醒:
性骚扰常见形式:
1.不必要的身体接触,如抚摸、拥抱或亲吻;
2.性暗示或带有性色彩的言论;
3.展示或传播色情图片或内容;
4.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或社交媒体发送不当的性信息;
5.以职业晋升或教育机会为条件的性要求。
遇到以上情况,及时保留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医院鉴定报告和诊疗记录等,先向单位反映,要求单位处理。若单位不作为,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走法律途径维权。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平等就业
消除歧视

安仔提醒:除特殊岗位,不得因性别拒录女性。女性在职场中遭遇性别歧视时,可以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要求纠正不当行为。若沟通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走法律途径维权。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三期”女工
护“她”权益

安仔提醒:“三期”指的是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以女性职工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以女性职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经济性裁员等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虽对女性职工进行特别保护,其仍应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尽到谨慎克勉义务,否则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仍可解除劳动合同。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从职场到家庭、从现实到网络
女性权益保障从来不是口号
而是在每一份公平对待、
每一次安全守护里
当我们主动了解权益、勇敢维护权益
当社会各界共同筑牢法治防线
才会让女性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