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1日讯 近日,明溪县、尤溪县发布公告,部分路段新增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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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启用4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相关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执法。现将设备设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设备设置位置
东方军路绿缘新村路口、东方军路安养中心路口、东方军路水泥厂路口、紫岭路路段。
二、记录违法行为类型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违法行为。
三、设备启用时间
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1月05日00:00启用。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明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30日
尤溪县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车辆安全驾驶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尤溪县公安局将启用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零时起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反规定停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路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5处:
1.西城镇玉池红绿灯(文公大道与304省道交叉口)
2.西城镇红土地桥头红绿灯
3.西城镇文公大饭店红绿灯(文公大饭店门口)
4.城关镇三奎大桥桥头红绿灯(三奎新城一侧)
5.城关镇大润发红绿灯(东一路与紫阳大道交叉口)
二、违法停车抓拍点位1处:
汤川乡龙翔街路段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尤溪县公安局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