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将乐法院:调解化纠纷 “村”“民”修和谐

来源:​东南网 | 作者:陈丽娟 蔡若琪 | 时间:2020-10-16

东南网三明10月16日讯(通讯员 陈丽娟 蔡若琪)近日,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化解了村民与村委会的矛盾,收获了当事人好评。

据悉,黄某于上世纪90年代举家迁入水南村,根据当时村内文件与村委会签订了协议,承诺只享受20%的村民待遇。随着经济水平发展,水南村村财大幅度提升,黄某不满原协议,要求享受村民同等待遇,遂诉至将乐法院。由于此类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许多村都有类似情况,综合考虑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村书记邱某表示,村委会一直按照文件执行,黄某提出要求后村民代表会也开过好几次但都无法过会,且其他一样情况的村民也是如此并无不公。黄某则表示他来水南村已经二十多年,应该将他完全视为本村人。考虑到这是特殊情况,法官一边向双方解读相关法律条款,一边引导双方拿出诚意积极协商。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黄某可以享受50%的村民待遇,黄某连连感谢表示满意。

将乐法院始终坚持诉调结合,积极地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减轻人民群众诉累,缓解法院审判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