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3日讯(本网记者 刘惠萍)23日,三明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尤溪县中仙乡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通知同意尤溪县撤销中仙乡,设立中仙镇,以原中仙乡的行政区域为中仙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具体通知如下: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尤溪县中仙乡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尤溪县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尤溪县中仙乡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闽政文〔2021〕179号)精神,同意你县撤销中仙乡,设立中仙镇,以原中仙乡的行政区域为中仙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你县有关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依法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衔接,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确保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县自行解决。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应在2022年5月前完成,并按规定将变更完成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