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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报道: 东南网11月10日讯(本网记者 刘惠萍)11月5日,有市民向东南网记者反映,三明北站落客平台存在网约车违规占道的问题,记者第一时间进行了采访报道。本网报道后,沙县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迅速行动,采取措施加大落客平台交通秩序管理力度,确保车辆畅通有序。 记者了解到,对于11月5日市民举报的车辆确实占用三个车道(闽GD02**1、闽GD05**3、闽GD55**6并排占用第一第二第三车道,经调取监控,以上车辆在落客平台停留时间均未超过8分钟),故交警部门未对以上车辆进行处罚。
本网报道后,沙县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迅速行动,加大对落客平台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陈永煌 摄 11月6日,沙县公安分局成立专门调研组,第一时间对落客平台拥堵的情况进行调研,沙县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也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安排专门警力在落客平台对车辆进行引导,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经调查,沙县公安分局调研组发现,有个别营运车辆驾驶员为逃避处罚,采取遮挡机动车号牌、将后备箱打开等方式躲避监控抓拍的现象。针对此情况,沙县公安分局将完善抓拍系统,并采取不定时巡逻的方式对此类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之前我们在进口和出口设置了岗亭,工作人员守住进出口不让货车、摩托车等车辆进入,落客平台上的管理则主要依托监控。现在,现在除了岗亭里的警力,我们还新增了两名警力,采取定时定人定责的方式,专门在落客平台对停车秩序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从第一辆列车到站到最后一辆列车到离站期间均有警力在现场引导车辆。从目前看,效果还是比较好的。”沙县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陆德烜介绍。
三明北站“即走即停”标志。陈永煌 摄 据悉,自2014年以来,沙县公安分局就在动车北站落客平台设置了监控,设立了专门车指示牌,采取“即停即走,停留最长不得超过8分钟”的措施,以“限行+限时”的方式对三明动车北站落客平台实行交通管制。对违反规定的,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违反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指示的)规定,通过监控抓拍,给予罚款150元,扣3分的处罚。据统计,仅2021年1月以来就处罚1761起。
在沙县公安分局民(辅)警的引导下,三明北站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陈永煌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