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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网络视频“民警调查揭谜团”进庭审现场

2014-05-07 10:38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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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试运行的手机客户端,可以看到庭审直播、执行过程。

同步录音像 法官当事人双放心

3G网络还让庭审实现网络记录直播。利用浏览器授权方式,通过外置无线摄像头,对偏远山区法庭、巡回法庭开庭、下乡开庭现场进行数据采集,完整记录庭审画面并利用3G网络将拍摄数据实时传回至法院。

民一庭副庭长董继武对此深有体会:“同步录音录像,不仅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促进执法程序的规范,还是对我们自己的一种保护。”

某矿业企业将采矿业务承包给温州一个矿山工程公司。王某等3人向温州公司承揽了破碎工作。2011年10月间,温州公司终止了与王某3人的劳动关系。因产生劳动纠纷,王某3人向尤溪县法院提起诉讼。2013年5月,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3人与公司并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王某3人的诉讼请求。后王某3人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亦被驳回请求。

期间,王某等3人的委托律师认为,尤溪法院的法官在庭审中,程序不规范,并曾用法警弹压他,法官还存在中途离庭、用语不规范等情况,向纪检监察等部门举报。最后,在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调查中,法庭的同步录音录像成了关键的证据,还了法官清白。

法院敞“大门”司法环境更加和谐

刚开始,法官们也担心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等全部公布出去,若法官某一句话引起了歧义,或者判决书出现错别字,法院出丑怎么办?

公开给了法官们压力,促进了他们自身执法的规范和进步。法官无论是审理还是调解,都更加注重言行举止和礼仪规范。法官写起判决书来字斟句酌,低级错误也少了。

眼下,尤溪县法院的判决书上网、庭审公开等正逐渐变得常态化。更让法官和干警们感觉踏实的是,在3G网络执法系统面前,一些“暴躁”的当事人也服帖起来了。

原告罗某租赁了傅某的店面,用于开小餐馆。因为原告承租的店面用途为住宅,无法获批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罗某的小餐馆才开张三个月,就被县卫生局查封,并罚款2000元。罗某认为傅某未告知该店面非经营性用房,导致自己经济损失巨大,便把傅某告上法庭。

庭前调解没有达成合解,开庭审理中双方分歧也比较大,甚至出现了互相人身攻击的不理智言语。“我们告诉当事人,我们在全程录音录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立刻会注意收敛自己的情绪。”

经过5次调解,今年3月,罗某和傅某终于达成合解。

据了解,3G网络执法系统于2012年建成后,去年,尤溪法院判决案件上诉率在全市法院最低,信访投诉率为零。全市法院综合考评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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