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检察院:规范管理 打造精细
2014-05-15 08: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在执法过程中体现精细 犯罪嫌疑人张某和被害人李某某同为泰宁县某村村民,两家的毛竹山紧挨相邻。2013年3月底的一天,张某到双方有争议的毛竹山上挖笋,发现邻居李某某也在山上挖笋,便冲过去与其争吵,继而扭打在一起。张某因年事已高,生怕吃亏,操起随身携带的柴刀砍向李某某,造成李某某手、脚多处粉碎性骨折。 经法医鉴定,李某某构成轻伤。案发后,李某某花费治疗费4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张某仅支付了1万元医药费。公安机关多次组织调解,终因双方意见分歧过大不欢而散。被害人李某某及其家人多次扬言,如果处理不好,一家就到省市上访,非讨回公道不可。 2013年4月,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到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公诉部门先分别找双方当事人了解是否有民事赔偿上达成和解的想法,不料,被害人李某某一口咬定 “没有10万免谈”,张某态度也很强硬 ,表示“宁愿坐牢,也不愿赔钱”。检察官们没有放弃,一方面联合乡、村两级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将张某的4个子女召集在一起,向他们讲明利害关系,要求他们做自己父亲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检察官们耐心向双方当事人宣讲法律法规,做耐心的说明解释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和解并主动提出要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制作和解协议书,张某当场向李某赔礼道歉并同意给付6万元赔偿金,李某某及其家属当即表示谅解,双方当事人当着泰宁县检察院检察官的面握手言和。 在队伍建设强化精细 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干警、理解干警、关心干警,把不断满足干警的全面需求、促进干警的全面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为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掘他们的工作潜能,三明市检察院提出“心件兴检”理念,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借助文化建设的“引擎”作用,打造“豪迈、虚怀、执著、锐意”的检察团队。首先从周边的环境入手,对空地进行绿化,草木青葱,环境宜人;建起职工食堂、塑胶篮球场、健身房、图书室,为单身检察官宿舍安装太阳能、电视、空调等居家设备,让检察官们运动有去处,休闲有地方,时时处处感受到“泰检之家”的温暖。 有了宜人的环境,还要给每个人适合个人健康成长的适当位置。在人才选拔上,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树立阳光公正的用人观,引入竞争上岗机制,以工作能力和群众公认为标准,变“伯乐相马”为“赛场竞马”。 不断优化培养机制,实施分类培养战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立足硬件、软件和“心件”的现状,结合干警自身素质、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通过量身订制培养计划、“以老带新”结成帮学对子等形式,逐步培养入门型、专业型、专家型检察人才。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