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推进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工作纪实
2014-05-26 11:04:24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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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制度焕发新气象 ——三明市推进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工作纪实 ●苏诗苗 施 组 “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看得见、摸得着、带得走、学得会”,这是参加2012年中组部召开的全国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交流推进现场会的同志观摩沙县现场后,对三明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成果留下的印象。近年来,三明以贯彻全国现场会精神为契机,把进一步推进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项实际措施,着力建立健全横向延伸到人大、政府、政协和部门,纵向延伸到乡、村和街道、社区的领导班子内部制度体系,并大力抓好制度的执行落实,各层面领导班子呈现出制度意识显著增强、工作运行规范有序、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党群关系明显好转的新气象。 分清职责,权力运行不让“越界出轨” 只有给权力划定清晰的界限、安上刚性的轨道,权力才能安全有序运行。三明对重要岗位尤其是“一把手”在选人用人、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职权进行明确规定,列出权力“清单”。据统计,全市各党委、党组共理清、规范工作职责11万条,为权力行使提供了准绳,有效避免“越界出轨”现象发生。 沙县、将乐县等地制定了县委书记用权行为“十不”规定,对县委书记在推荐提名干部、项目建设工作招投标、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作调动、联系群众等十个方面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规范县委书记的用权行为。 明溪县在县委书记用权行为“十不”规定中,明确不得直接或授意他人干预、插手、介绍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转让、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得在会议讨论有重大意见分歧或不成熟的事项时,个人拍板决策、决定;不得在提名推荐干部时,暗示或授意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自己的意图推荐干部人选等,让县委书记用权不出界、不越轨。 上至市四套班子、市直部门,下至乡镇(街道)、村(社区),班子及其成员职责一一厘清,权力的“清单”清楚地亮在了干部群众面前。 制度建设带来的改变,群众也是感同身受。在2012年村级组织换届中,宁化县积极探索推行村干部“竞职承诺”和“退职承诺”制度,即参选时,作竞职承诺,承诺任期内要做哪些事,要实现什么发展目标;当选后作“退职承诺”,如发生违背承诺的情况,将主动辞职。这一做法有效激发了新任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全县新当选的村“两委”班子成员100%签订了竞职、退职承诺书,在竞职承诺中,共提出发展5000亩油茶连片种植等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457个,建设农民休闲公园等为民办实事项目469个。目前,已完成承诺事项590件。去年底,中沙乡中沙村张祥荣当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新“官”上任的他,对如何履职,如何监督感到很迷惘,一时不知道从哪里下手。正好,乡里及时组织他们进行了“村两委班子内部制度”培训,张祥荣认真学习了中沙村工作制度里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这下,他心里有底了。“虽然要监督的事情很多,但是这样一条条明明白白地列出来,我就好操作了!”张祥荣高兴地说。 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群众非常关心关注。大田县广平镇栋仁村参照市委组织部提供的工作制度范本,结合自身村情,制定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三资”管理中的职权,如货币资金如何管理、财务审批有什么流程、集体资产如何管理处置、资产资源招投标走什么程序、违反制度规定追究的责任等都一一列出。同时,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威望较高、公道正派的5位同志组成民主理财小组,对村财务收支进行审核。村党支部书记郑新明慷慨地说:“实施‘三资’管理制度,理清了集体的‘家底’,更稳住了群众的‘心底’,这是农民群众期盼的好制度啊!” 确定规则,议事决策更加“循规蹈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三明全覆盖修订完善适合单位部门、村(社区)实际的工作规则,规范议事决策的参会人员、议事范围、议事程序,明确会议召开条件、议题确定办法,特别规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不得临时动议,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2013年7月,全市各层面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全面建立。一些部门党组与局务会职责不明,议事交叉重叠,非党领导干部出席党组会议的现象成为历史。 市委制定《市县党委重大事项决策“六步工作法”》,各地各部门还对涉及本地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干部任用、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等需由集体决定的事项,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图,防止议事决策简化、虚化、形式化。 一年多来,通过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市委市政府促成了132个、总投资额达261亿多元的促发展、惠民生的好项目大项目落地,否决了12个高污染、高耗能、低层次项目,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沙县运用“九步工作法”制定虬江大桥建设方案,先后征集群众意见1217条,最终建成了群众满意的便利桥。尤溪县实行“五民工作法”、宁化县建立“433”村务民主决策机制,积极探索群众参与决策机制,有效扩大了村务民主,深受群众欢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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