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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规范和取消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015-01-23 10:45:47俞 杰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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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费120元全部免除;居民大病医保不需要个人再缴费,而且年报销限额由33万元提高到40万元……今年起还有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得到了规范和取消,涉及交通、卫生、人社、教育等部门。

取消交通部门收取的3项收费项目:驾校证件工本费、道路货物运单工本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工本费。

取消卫生部门收取的2项收费项目:医疗机构校验、评审费和医师资格认定费。

取消人社部门收取的2项收费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费和定点医疗零售标牌费、技工学校招生录取费。

取消教育部门收取的6项收费项目:中考招生录取费、各类成人学校毕业证书费、成人高校预科班收费、成人中专学校推荐生实习班费、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费、学位论文答辩费。

同时,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等收费免征三年,还规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可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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