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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交流会在三明召开

2015-04-12 10:43:33苏莉 乐甦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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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现场交流会在我市沙县召开,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欧秀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刚,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出席会议。

王刚在会议上指出,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两级检察院都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当作关心、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民心工程,当作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的重要抓手。2014年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成立在编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在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坚持区别对待,做到“五必须”、“三主动”,法律援助、亲情会见、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心理干预、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得到落实并深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根据每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个性、家庭、案件特点,成立观护帮教基地,签订个性化帮教协议,设立帮教档案,重新融入社会。市检察院先后获得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全省法制宣传先进单位、全省送法进校先进单位、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

王刚强调,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现场交流会在三明沙县召开,为我市进一步学习兄弟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提供了难得机会。他希望全市检察机关以此次交流会为契机,坚持服务发展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和重大决策部署,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把保障改革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要求落到实处。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衔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为推进平安三明法治三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会后,与会人员参观了设立在沙县小吃培训中心的“启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沙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办案区,位于沙县青少年宫的“向阳花法制教育基地”,设立在福建宏光实业有限公司的“风雨彩虹观护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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